般若学佛网 学佛常识 二十徒劳行-三、若对己之心无裨益,博闻教法徒劳也。

二十徒劳行-三、若对己之心无裨益,博闻教法徒劳也。

修行人而言,多闻教法有益于得到悟境,提高境界,对佛法法义有所彻见,便不易落入愚痴、邪知邪见当中,闻方思,思方修,博闻教法,广开言路,这是学习的一个很好方法。

佛弟子只有多闻听上师的教法,明白佛理,再听从师教,依其所言之理而行,才不至于行持迷糊、对法度摸不着头脑,修行才找得准行持的标准原则。
  
  因此,闻法之功犹如远程行路的指南针,为行人指引正确的方向;又犹如茫茫海面上的灯塔,告诫航海人航行的路线。
  
  聆听教法既是十分殊胜的,若能依师所教的教法而行持,自是受益非浅,成就甚易。
  
  但如果自己只对闻法十分感兴趣,却并不依此法理而行,也就是说只愿闻教法却并不作为受益,对自己的心行没有帮助,毫无裨益,那么,这是徒劳的修行。
  
  何以见得?
  
  诚然,闻法之功是无可否认的,而且是为无始无量的殊胜因缘才能够有此福报得闻佛法,特别是闻听真正的、如佛或等于佛妙于佛之金刚上师、以及诸颇有证境的大菩萨的开示和教法,更是能增添无量功德。但是,只闻法而不依法之义理行持,就没有什么受用了。
  
  就如同是坐在教室里听课上课的学生,每天也都上学,他也在听老师讲解,却不去吸收教法的营养,不把知识装到肚子里,那么老师讲得天花乱坠也不行,是没有用的。不把被传授的教理变成自己掌握的东西,将这些帮助自己成才而必懂的道理加以汲取,哪怕他素质再好,天份再高,人再乖巧聪明,也都无济于事,同样得不到受用。
  
  或者也知道老师讲的是正确的,应该按老师说的道理去做,但是在自己的生活里或必须要这样做的时候,却不依此理而行,因此就适得其反了。
  
  比如说,在一个孩子很小的时候,老师就告诉他不要偷别人的东西,偷东西是不对的行为,是犯法犯罪要坐牢的。这个道理他听说了,也听懂了。然而在不良因素的诱惑或影响下,却没听从老师所讲的话,终于犯下污手,结果被抓进了监牢,痛苦从而陪伴其生。
  
  这可以说是知法犯法的行为,也是众所周知的经常存在的社会现象!这是俗谛的理体。
  
  对于佛法来讲,却不是如此简单地就昭示出了其本质上的因果关系,这种本质上的因果关系是需要修行的人,自己去体悟的。
  
  学佛修行的人知戒犯戒,不仅此生痛苦,波及多世都要受到极其严重的影响;并且当事人由于有闻法之功,多少懂得一些因果业报的道理,由是知道自己的堕落之苦,反之自作安心解语,一句“不求了生脱死,只求心安平静”如此着魔之语挂在口边,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堕落却不作任何努力,更不生起对此的恐怖之苦,这将是十分可怜悲凄的下场啊。
  
  佛法上的知戒犯戒、知法犯法非同一般世法而论!
  
  若为不知法的人,犯下诸多不净业之罪,只能属无明造业;而既知佛法戒律法规,犹有犯之,则是为佛法法义中之知戒犯戒,罪加一等,其所受之业报果甚世间上的千百万倍不止;况且有部分曾受过戒的行人,比如说受了三昧耶严慎部戒,有的受了比丘戒,有的受了比丘尼戒,或是受了菩萨戒等,他们没有守持所受之戒,颇多有犯。
  
  那么像这些既受了戒又犯罪的行人,他们就不仅仅是一个知戒犯戒的概念,而且是毁灭誓愿,受戒毁戒,自是要承担无尽之苦业报果了,这些犯下多重戒律的行者,往往是要下地狱的。
  
  说了这般终归一句,如此行人多有闻法,但却未将此法义深入到自己的灵魂深处;或者来说,闻法者不以法为自持之标准,不以法为行持之原则,如此,有法不依,有理不循,法有便如法无,理存却同理亡,助了生死无非是一句空话,修行了道自是颇值深思了。
  
  这也就是:闻法无裨益于心,则是假闻法。左耳进右耳出,所闻之法无关自己痛痒,于世间语来讲既不能修心,又不能养性;于佛法来讲,不是修行的人所应持之行,是万万不能持有的。因此,闻法无益于身心,修行是为徒劳也!
  
  声明:这是阿王诺布帕母《子必依论》里面的一段,为了避免断章取义,如果要学习完整义理,请看完整经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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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xuef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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