般若之法为最高佛法之法义,也是诸有如来与众生之本来面目,宇宙真如。行人欲达生死解脱,必了般若!
诸佛菩萨诠言般若法义,繁至六百卷般若经,简至文殊菩萨无言表法,皆示般若法之至高无上精妙也。
般若法其义既深且高妙,自非常者所能证之,然不了般若之谛无有成就可言,故实为行者之所需也。
行人欲达般若之证境,首以文字般若悟其法义,依其句面法义去起悟,进而以观照般若为观照起修,证之实相般若,此为般若法之三序也。
既需证之般若实相,必了达万法之性源本空之理,知悉其无常性,一切世间之相皆悉幻化,乃虚无之假象,如梦幻泡影,皆无有实相。
故修行人欲证般若,须了空谛,断除世法之贪爱执着,则嫉妒及五毒等,皆须破除,不可存焉。
如若执之,则世法诸相假有而存,实系因缘和合而生,因缘分解而灭。此理尚未能了悟,空性亦未可达,故不可了生死之谛也。
由是即知,嫉妒及五毒等幻相,行人必除之。
凡嫉妒者,易由己他之比照,而促使其嫉妒之性,对他人或他物滋生瞋恨之心;
或暗中觊觎使坏,或明处攀比攻击,或唇枪齿棒,冷嘲热讽,对所嫉妒之对象百般刁难;
甚至不顾行持有违法规道德,为己嫉妒之念而思维报复,采取若干低劣卑鄙之下三滥手段去非法打击、中伤人家等等。此等皆为恶劣之行径也。
至若五毒者则更甚之!其乃藉指诸般恶行之概称、借喻不净之污垢惑业。故彼等世间有为之相皆可落入其中,而此等由因缘而生之一切法实乃般若法之对障品,存其之执不可证达实相。
况且涉足其间,则所为之恶业极其糟糕:有的行人由嫉妒及五毒使然,见不得其他同学佛法之师兄弟有胜己之处;若其师略对某弟子有赞许之词,便妒恨不已,巴不得将此人立即踩在脚底下,以泄心头之毒焰;
又由毒念驱使,连带对上师亦滋生不满情绪,四处诽谤其师,话其师待众生不平等;
甚至若此人乃一女弟子,还恶口污蔑上师与其有染,关系如何不一般、上世今生如何了得,怎样特殊等等;
在佛法界散布谣言,令不明真相之众生心生退悔之念,断尽有情之慧命,实属罪大恶极之徒也。
类此之行人由嫉妒及五毒故,必将遭至恶果甚至现世报,若不痛改犯下之罪,必直堕无间地狱!
嫉妒及五毒之恶由是可见也!
世间之人由其使然,更为尽诸多恶行。
有的众生见到他人工作职位有所提升,心中便按捺不住嫉妒之念,恨不得马上就把人家扯下来,自己去霸占其位;为此目的而不惜无的放矢,搬弄是非,败坏他人声誉;乃至无中生有捏造事实陷害无辜众生,令他人含冤受屈,身陷囹圄。
有的众生由嫉妒及五毒怂恿故,见他人做的生意比自己的好,或恐他人对自己构成威胁,便买通亡命之徒去杀死其人;或纵火焚屋,害得他人连栖身之处都没有,人财尽失。
更有的众生由五毒之使然,见不得人家和和美美,便喊打喊杀,穷兵黩武,挑衅事端。他人痛苦了,自己就当是找了乐子。他横竖不怕千夫指,只要自己享受就成。
此等之人可以说与魔妖没有两样!
但是既为了恶业,终究是要偿报的,由不得哪个逃脱!这是嫉妒及五毒的必然果报,绝来不得半点姑息将就,是任何世间众生乃至何等高明之修行人皆不可例外的。
由是之故,当悉无论是嫉妒还是五毒,彼等皆为有漏之因,倘若修行人为此般潜入漏尽之法,必障翳满身,功德俱焚。
妒心毒念所为黑业垢行覆盖光明自性,即会无具正见,而竖邪见幢,更不可依文字般若之理悟其本性,自然不可了生脱死,证般若实相,达空性慧了。
至此之行,亦徒劳也!
声明:这是阿王诺布帕母《子必依论》里面的一段,为了避免断章取义,如果要学习完整义理,请看完整经书。
二十徒劳行--十五:不除嫉妒及五毒,修般若徒劳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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